【天极网家电频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58号《关于核准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5,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4.94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66,52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5,844,076.84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10,675,923.16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937.03万元,产生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871.91万元,手续费用1.62 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0.85万元(低于500万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万元。绿色照明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完成投入。
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23.900, 0.11, 0.46%)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6年8月19日分别与交通银行(6.27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欧普”)与中信证券、中国银行(3.950, 0.02, 0.51%)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